为扎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学期开学安全顺利。教育部门将全方面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详情如下↓↓↓
全面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防控措施、教育教学、校园管理、组织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3月12日前,各市(区)教育部门依据督查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查,及时掌握学校落实防控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各市(区)教育部门要分批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做现场督查,察觉缺陷,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有序顺利开学。
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通过受理举报、线上督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督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组织现场抽查。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必须毫不放松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保持良好精神情况,精心组织督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对照事项清单逐一开展督查,每项工作必须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现场督查通过十查、十问、十到,确保督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各地各学校对疫情防控履职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市教育局将及时通报各市(区)开展督查情况,对不认真督促学校自查、不扎实开展督查,对瞒报、缓报发现问题并造成不好影响的,将依纪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各市(区)教育局在本地各批次督查结束后3日内,将辖区内开展中小学防疫工作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查组。
1.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核实健康卡信息和假期行程,建立管理台账。
2.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普及教育、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3.开展心理健康、生命安全教育,为师生和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
4.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居家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控制在线和观看电视的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健康。
9.储备少数的体温检测仪、消毒酒精、口罩、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配备足够的消毒液和消毒器具。
14.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情况,做好健康情况和缺勤(缺课)、早退、请假记录。
16.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和不正常的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就医、隔离、消毒、报告等应对措施。
17.统筹谋划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原定春学期教学计划的衔接;对学生前期线上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适度调整教学计划。
18.评估学校是不是满足开学条件,按程序报批确定开学时间;制定错峰分批分类有序开学方案。
21.疫情结束前,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大型师生集会;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学生室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
22.加强和本地新华书店的沟通协调,确保春学期中小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24.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明上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换气。
2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定时消毒处理。
27.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落实师生员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使用物品等后,按正确洗手法洗净双手。
28.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
30.用餐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可能的避免集中就餐。
33.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校领导带班、后勤管理人员在岗值班制度。
36.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37.明确校长是学校防控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是年级防控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
39.加强与属地教育、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开展好联防联控工作。
40.疫情不解除不开学、达不到开学条件和标准的不开学、开学预案审查不通过的不开学。